北京吴少博律所-委托案件证据显示合法,无法继续起诉,拒退费
集体投诉量1
集体处理率100.00%
- G17375388162
- 北京吴少博律所
- 涉骗,客服处理不当/处理不当,服务态度不到位/态度差,霸王条款,诱导消费
- 退款,赔偿,作出处罚
- 已关闭

我们14户村民于2023年10月委托北京吴少博律所,起诉政府“以租代征”的方式将我们租赁的耕地用于盖养殖场,并将耕地硬化、新建养殖楼房。律所根据我们的土地面积(约100多亩,包括耕地与林地)按照土地的征收标准为基础计算,所收律师费12万元的(每户村民律师费用约8571.5元),明显高于同行业标准。我们认为高收费意味着高质量服务,然而事情并未如预期。 在缴纳律师费前,律所的律师态度积极,有问必答。但在支付费用后,申请政府公开文件的过程中,律所的积极性明显下降,常常不回复消息,电话也不接。经过半年的努力,我们终于收集到的政府征地公开文件证明,政府将租赁的土地备案为设施农用地,因而政府的行为并不违法。由于这一事实,我们无法以“以租代征”的方式进行行政诉讼,来达到合理的得到征地补偿。 律所随后建议通过让我们村民进行集体租赁毁约的方式进行民事诉讼,但在我们提供的相关证据面前,律所最终承认这一方案不可行。 律所又试图以养殖场占用林地是否超边界为由继续推动起诉流程,但我们认为,剩余的林地占用情况并不足以支撑我们继续起诉拿到征地补偿的初心。即便林地确有超边界,补偿金额也微不足道,大部分林地应归村集体所有。经过充分讨论,我们14户村民一致决定,已无继续起诉的必要。 因此,在2024年7月23日,我们与律师和律所客服进行了沟通,并提出解除委托合同的要求,要求退还部分费用。我们认为,律所确实为收集公开文件付出了时间,但后续的拟定起诉书以及后续的服务暂未发生实际工作投入。所以愿意扣除1万元收集证据的费用,退还11万元。 原本我们在2024年7月23日约定最迟于7月29日获得答复,但后续多次询问都未得到回应。最终通过总机联系后,律所表示仍在审批中,推迟至8月21日才回复,回复结果称律师没有失职,律所拒绝退还任何费用。在我们与律所沟通过程中说过了我们会进行维权,但律所仍然有恃无恐,让我们去维权。反正律所是按照委托合同办事,不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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